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

為何火車性愛趴「不道德」?

胡傳仁

據報載,「火車性愛趴」雖然引發輿論撻伐,但有法學家認為依現行法規,若無性交易之實據,在「公然」一義,又有爭議,最後「有可能」是無法可罰。因此,倘若這些參與者只是展現不同族群的性生活,更沒有「精神」的問題,社會輿論的道德義憤是否只是假道學、偽善,甚至一種酸葡萄心態呢?

當然,這項議題能成為報紙頭版,並且延燒數日,實有吸引讀者的新奇之處。一女戰多男,在A片市場中或許並非創舉,但是遠比一男對多女,更讓一些大男人不安;此外,這次是在人們日常搭乘的大眾交通工具上演,更讓人覺得有些「驚世駭俗」。

但是,在多元文化衝擊、個人主義高舉與資本主義的功利社會當中,這種泛道德的批評是否有更根本的理由?否則,倘若法律規範,鞭長莫及;當事人強調個體性的展現(不同族群的性文化)以及反「假道學」的批判。到底有什麼理由,讓人們作出這樣的直觀道德判斷呢?

首先,必須承認,在諸多議題上,死刑不可廢除、通姦不能除罪、性交易專區難劃、同性戀婚姻不合法等,台灣社會呈現一個較為保守的道德立場。這與強調自由主義、多元文化的理論場域有很大的差距,而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邏輯、喜好羶色腥的媒體世界,也有些反差的對比效果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從一個時間縱軸來看,我們社會從一百多年來的西風東漸,西方(特別是美國式)的自由、人權、多元價值逐漸普及,成為知識分子的信念,並且開始貶低傳統社會。但是,有人認為西方理論體系仍仰賴宗教規範,作為維繫社會整體秩序的準則。因此擔心我們社會陷入「雙重危機」當中,既放棄了自己的傳統價值(危機一);承接的又是半調子的西方規範(危機二)。情況更糟的是,我們還有去中國化的政治觀,連帶斬除了一些傳統的根基。但是幸而台灣社會中諸如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以及民間信仰,隨著人心需求,蓬勃發展,逐漸強化成為一股建立基本價值觀的城牆,捍衛著社會秩序。這是人們道德判斷的重要來源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  此外,為何一個社會要有「不可姦淫」之類的道德規範?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,這也是避免紛爭的一種方式。從雄性觀點來看,男人擔心妻子外遇或水性楊花,最後自己辛苦養育的兒女,最後卻發現是別人的種。從雌性觀點,人類的幼兒需要養育很長一段時間,倘若雄性到處播種,就會不願或無暇照顧自己兒女。因此,為了自己基因的生存延續,以及避免雜交造成的混亂,人類社會自然出現「不可姦淫」的規範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   不過,生物學提供的標準,是一種從較低層次的物種生存來看。人類社會還有一種「自然」標準是從人類德行完滿著眼。譬如,種子的自然完滿是成為大樹,一顆茁壯的大樹才是種子的自然完滿樣態。同樣的,人的自然完滿,就如「人人皆可為堯舜」、「人人皆可成佛」。堯舜與佛才是人的完滿樣貌以及應該追求的目標。若依照古希臘哲人柏拉圖的說法,人應該是理性(頭腦)控制意志(心)、控制激情(慾望),才是人的自然有序狀態。倘若,讓慾望主宰,就好像屁股長在頭上,一個顛倒的人,被慾望驅使,像是無時被鞭打的奴隸,其實過得很辛苦。
     
       因此,從傳統道德規範、生物演化以及人的有序狀態,我們可以找到一些批判的標準,為人們的道德義憤,找到些理由,似乎可以稍稍反駁假道學的指責。不過,任何政治、道德爭議,都很少是只有一方有理而已。當事人提出的個人權利與尊重多元文化,其實某種程度上,給予一個新的刺激與反省。我們社會能有多大的尊重與寬容(不是「冷漠」)不同族群的性文化,這是值得深思的,甚至應該付諸行動的(譬如同性戀婚姻應合法化)。尤其是,自由主義大師密爾在《論自由》一書,高舉「個體性」作為社會整體進步的根源,批判十九世紀的中國在同一價值規範下造成發展停滯,應該引以為戒。台灣號稱是一個多元社會,在這次火車性愛趴的衝擊下,或者更可以藉由廣泛的理性論辯與對話,而非「獵殺女巫」式的集體整肅,才能使整體社會朝向更好的發展方向,也希望藉此讓人們重新思考權利應有的分界與道德判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