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為何參與政治,可以培養德性?

亞里斯多德認為參與政治生活,可以獲得德性的完滿,過著幸福的生活。換言之,政治人物是德性充分發揮的人,並且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?

這個答案很奇怪,也很難讓人接受。當然,這種答案是否正確,至少有兩種求證的方式,一種是詢問這些政治人物是否認為自己過得是幸福的生活。另一種,則是評估一下,政治人物是否被認為有德性的人。

我們翻翻政治人物的口述報導,特別是成功在位者,我的印象所及,確實有許多感恩、知足、再努力的幸福感言。諸如他們覺得自己很幸運,能夠有機會為民服務,幫助人們改善生活之類。但是,也聽聞不少政治人物感嘆,這種工作真不是人做的,馬不停蹄的操勞,周旋在人群當中,非常勞累。

但事,一般人對於政治人物的德性完滿,就不以為然了。我們看過許多民調,政治人物或者國會議員,往往被視為最不值得信賴的人。很多人會把政治的骯髒、污穢、腐敗與這些政治人物結合起來。

但是,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認為人透過政治生活得以發展完滿德性呢?這是什麼意思?

其實,我們可以反過來說,要如何發展德性呢?如何成為一個成熟、穩重、中庸、勇敢、明智…..這些有德之人呢?

很多人可能會提到「教育」。確實,經過一定的引導,才能有指引的方向。可是,光是上過一百堂的公民品德課,可以讓我們獲得德性嗎?看過一百本的德性書,就可以成為聖人嗎?這好像又有點荒謬。

那麼如何成為有德性的人呢?

「實踐?」「練習?」

對,亞里斯多德就是認為德性是要靠實踐、練習才能得以發展。這也是非常符合常識的觀點。甚至,如果現在還沒有辦法接受政治生活與德性放在一起。那麼用「公共生活」來代替。這時可能有人問,為何家庭生活不可以呢?這算不算是公共生活呢?其實,中國文化中,個人培養德性,確實是從家庭生活開始。入則孝,出則悌,泛愛眾,齊家到治國,這都是有緊密關連性的。不過,在亞里斯多德的世界中,他更重視「平等的」城邦的生活。換言之,他認為家庭互動,德性的發展是有限的。家庭中因為有主奴、夫婦、親子關係,很可能媽媽說的,小朋友不敢反抗。也不會太強調理性思辨、平等審議,而可能是爸爸說了就算。所以,家庭生活比較不能培養真正獨立自主的人格。

可是在公共生活就不一樣,在平等的基礎上,我們各自有各自的想法,為了共同生活,我們開始討論,共同審議,找出共同的目標,為了共同的福祉而努力。在這過程中,我們開始要學會傾聽、接納不同觀點、思辨、判斷等,進而學習包容、瞭解、明智、中庸之道等等德性。這些都是要在平等的城邦生活中學習才能獲得。而不是在冥想與私人生活中得到。

而亞里斯多德對於人的預設,認為人要發展圓滿,就是要把人的天生秉負發揚光大。而他認為人依其天性是政治的動物,這裡的政治,就是因為人獨有「理性言說」的能力。所以,要把理性言說能力發揚光大,才能彰顯人的特質。當然,我們也可以由理性思辨,透過書寫的方式來表達。跟人用文字來對話,來學習,這也是一種成長的過程。

歷經這樣的學習、實踐,然後,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青澀害羞的青年人成為一個成熟懂事,善於表達的公民,這就是人的特質的完滿。這也是為何亞里斯多德認為人必須透過政治參與才能獲得這些德性,成為德性完滿的人。

不過,回到現實。這些被人討厭的政治人物到底怎麼了?我想有幾個理由,供參考,但我還沒有定論。第一,我們喜歡或討厭一些政治人物,往往因為我們的黨派立場。所以,對他們的批評,未盡公允。我們討厭的政治人物,說不定有很多人還推崇有加呢!否則,怎麼選得上呢?其次,即使神都會犯錯,許多神話故事都有這樣的例子。更何況人!但是,政治人物的錯,因為是公眾人物,所以犯的錯,大家都知道,而且因為權力較大,所以通常罪行也比較大。舉例而言,我們應該同意,一般有婚外情的比例,政治人物應該不是最高。否則,早就被狗仔隊拍不完了。但是,只要一有消息,媒體立刻大幅報導。而一般人則很少人有興趣作狗仔跟蹤。

第三,其實亞里斯多德的德性完滿,跟我們的聖人概念,還是有些差別。亞里斯多德會認為口才好,也是一種德性展現。就是將演說能力,發展到一個成熟的境界。但是,這跟道德其實沒有直接關係。但是,用亞里斯多德的觀點,會認為這是一種德性的完善,或者更精確地說,發展出一種德「行」,一種外在好的行為,表現傑出。所以,也不是我們所理解的那種道德完滿的聖人,而只是一種有良好德行的紳士、公民。

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

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初探

理解亞里斯多德對於政治學的觀點,至少要將其《政治學》、《倫理學》、《修辭術》合併來看,才能看得出一個整體的輪廓。

理解亞氏政治學,首先,建議先從《尼各馬科倫理學》開始,特別是第一章。《倫理學》第一章開宗明義講到,政治學是一門最高的學問,因為其他所有學問,都有其特定的目的,譬如:戰爭術為了獲勝;演說術為了成功地說服;經濟學為了賺錢。但是這些個別的學問或是技術,分別追求獲勝、說服、賺錢等,目的又是為何呢?

亞氏認為推到底,就是為了整體城邦的善,也就是所有的學問,最終究是為了城邦。(那時還沒有世界一家的觀念,也沒有地球村的概念;反過來說,歐盟是否要援助希臘,也可以知道跨國界的關懷,並非容易的事)。而政治學作為一門最高的學問,就是因為政治學專門討論城邦的最高目的,而這最高目的就是城邦的幸福。所以,政治學就是在研究如何獲致城邦幸福的學問。

什麼是幸福呢?

亞氏首先指出,城邦幸福高於個人幸福,因為整體在歷史上的榮耀與被記憶,高於個人的成就。這一點恐怕現代許多人無法認同,現實來說,我們對於古希臘雅典的記憶,其實也多是在這些偉大的個別哲人、劇作家、詩人、政治人物身上,而非當時的雅典一般民眾。不過,若再仔細想一想,倘若雅典未曾接二連三出現這些奇人,雅典根本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城邦(或大城邦),他們的作品真的會背後人記憶嗎?放到現實,許多人並非不努力,但是因為身處的國家太差,所以,很難有所成就。因此,我們或許必須承認集體的平台高度是重要的,甚至是高於個人的成就的。

然後,亞氏告訴我們,要追求幸福,必須具備外在善與內在善,外在善包括好的出生、財富、權力等等;內在善則分為兩類:身體善與靈魂善,身體善則好的外貌、體魄等;靈魂善則是德性。要想幸福,這些都是必須兼備的,因此,對亞氏而言,蘇格拉底這樣的窮困潦倒,外貌醜陋,對於亞氏而言,很難被一般人接受,這是幸福的。但是,一般追求幸福,只注重外在善與身體善,也是不夠,都是偏頗,而不完整的。

除了這些「善」,亦即「好的條件」配合外,亞氏進一步區分三種幸福生活:賺錢、從政、沈思。這與我們今日的想法,也不會差距太大。什麼是幸福?有人會說是發大財,有人想要有權力,有人則想內心的快樂。
不過,亞氏對於最大多數人的幸福觀:賺錢,很快就摒棄了。因為從目的論來看,賺錢只是工具、手段而已,並非最終極的目的。亞氏認為,賺錢總是為了其他目的,譬如,賺錢之後,可以享樂、有權力、可以沈思等等。

因此,亞氏認為幸福生活的重點在政治生活與沈思生活這兩種模式上,倫理學一書花了許多篇幅討論政治生活,最後才觸及何種生活是最幸福的。有論者認為,亞氏最後還是認為沈思才是最幸福的事,政治生活還是有其侷限。

無論如何,亞氏還是十分肯定政治生活的價值。為何肯定政治生活的價值呢?亞氏認為任何事物,發展到最完善的境界,就是充分發展德性之時,就會成為一種「善」。譬如,眼睛能充分的看清楚,我們會說這是「目明」,這是眼睛的善。又譬如,一個會吹笛子的人,吹得很棒,充分發揮他吹笛子的能力,我們也稱此人發展了其吹笛子的天賦,充分發展其潛能,成為一個有善於吹笛子之人,也可以說發展其音樂之德。

那麼參與政治為何跟發展個人德性有何關係呢?這就要切回亞氏的《政治學》。亞氏政治學中,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:「人依其天性是政治的動物」。所謂「政治的」,不僅有「群居互動」、「居於城邦」,最重要的,人類可以比蜂類等群居動物,「達到更高的政治組織」,是因為在各種動物中,獨有人類具備言語的機能。動物可以發聲,以聲音表白悲哀、喜悅。至於一事物是否有利或有害,以及事物是否合乎正義或不合正義,這就得憑藉言語。人類所不同於其它動物的特性,就在獨有人類具有語言,能夠對於善惡和是否合乎正義以及其它類似觀念的辨認,而家庭和城邦的存在正是這類義理的結合(Pol.: 1253a10-17)。

這與幸福又有什麼關係呢?亞里斯多德認為人的天性具有「理性言說」的能力。所以,人要充分發展此一特質,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人,具有德性的人,發展完善的人,才有可能幸福。而要發展此一特質,就必須在城邦之中才有可能,透過平等對話,審議溝通,討論利害、義與不義,這些都是唯有通過政治參與才能獲得。這也就是為何參與政治是幸福的生活。   

《政治學》一書,若從結構上,坦白的說,真是一場災難。學者們對於章節安排,也都有不同的看法。有得認為應該照現有的章節;有的認為其中第七八卷(共八卷)應提到三四卷,然後,五六卷又是獨立的等等。也會出現,前文列了待會要討論的架構,後面卻又對不上。因為《政治學》可能是上課講義,同學們記載,又因古書曾受到損毀,有重新編輯,也有可能後來的人自行彙整編排,因此,會出現這些錯誤。

不過,撇開這些明顯的編排上的問題,若就討論的內容來說,還是有許多精彩的段落,迄今仍不時成為政治學者討論借用的概念。

《政治學》一書有兩個主軸,一個是討論最佳政體,什麼是最好的政治體制;另一則是各種現實體制,各有什麼特色,以及應該如何維持運作。當然,在這其中,有關政治社群存在的原因,公民的意義,以及政治參與等,都是現在廣為流傳的概念,也深受重視。

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

情人道:政治學的分支——修辭術

很多地方都有「情人道」,一個小徑,一個風光明媚的地方,一個情侶喜歡牽手相依的步道,甚至你和你的「親愛的」時常悠遊散步的地方,都可以自命為「情人道」。

這篇文章,想稍微分析一下「情、人、道」。這是亞里斯多德在談「說服」時的三大要素,掌握這三個重點,將來從事政治、行銷,甚至交友、面試等,都可以運用喔!

先談談亞里斯多德為何要談「修辭」--說服的技藝?亞里斯多德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學者,著有天文學、物理學、動物學、形上學、詩學等等。所以,多教這門課,也不會太令人吃驚。不過,亞里斯多德著修辭術,主要是著眼於當時的「編纂修辭」的人,只是強調濫用「煽情」手段,亞氏希望矯正歪風,樹立一套適當的說服之術。畢竟民主體制,要獲得權力,必須以說服取得多數的支持,才能實踐政治理想。即使貴族、君主制,沒有強力的說服能力,光想靠武力鎮壓,也會成本過大。因此,沒有修辭術的配合,亞氏的政治學將成空談,這是很簡單的道理。

所以,修辭術的目的,就是研究說服的方式。這可以運用在今日的商業世界,曾有哲學家以「亞里斯多德教你如何推銷」為題,在廣告業主中演講,廣獲好評,所以可別小看亞氏的魅力喔!

亞氏將說服分為三大要素:情、人、道,我們從後往前,分別述說。

道,就是道理。說服人,總是要講道理,這是最明白,但也因為太自然不過,而容易讓人忽略的事。很多人在試圖賣東西時,想講出個道理,讓對方接受。但是,常常說不清楚,或者前後矛盾,漏洞百出。這其實,也牽涉到思維邏輯能力,一個想不清楚的人,自然也不容易說清楚。所以,我們不要一直覺得讀書沒有用,讀大學沒有用,做研究沒有用。其實,這些就是幫助我們想清楚,思考清晰,才能講得出來,說話才有條理。

補充一下,當然也有人,讀越多,腦袋越模糊。其實,這也只是印證了孔子說的:「學而不思則罔」。因為,讀書很有趣,好像才是增進學問,沒有經過自己的消化吸收,當然,會越讀越笨。所以,人有的時候,要讓自己放空,要試著想一想,到底在讀些什麼,試著以自己的話說出來,說給別人聽。這也是「教學相長」的意思。很多時候,以為讀懂了,其實沒有真正懂,開始實踐,開始教人時,才是真正懂。約翰‧密爾(John Stuart Mill)說,他十五歲時體驗到,自己寫作思考,已經超過閱讀收穫了。我們很難達到這種境界,但是「自己寫作思考」,確實是很重要的事,才會把外在的訊息,轉化為自己的知識。此外,十七世紀的英國政治哲學家霍布斯(Thomas Hobbes)也有類似的說法,他說他之所以有點成就,就是書沒有看得比別人多。事實上,霍布斯書看了很多,只是他花更多時間在思考。

回到正題。

講道理,要有條理。這其實就是邏輯觀念,要培養這方面能力,可以去上邏輯學課程。亞里斯多德自己就寫了有關邏輯學的書,他也認為這裡有許多地方是可以相互呼應的。不過,我們自己在培養時,有人建議,可以多看一些偵探小說,也有助於推理能力。

本文介紹兩種會讓說話看似較有道理的方式,供參考。這只是一種虛的招式,真正的基本功,還是要下苦工鍛鍊。當然反過來說,有人下了許多苦工,可是說話還是讓人聽不懂,那麼就可以採用以下兩點,應有不錯的功效。

第一種,就是列點。有時,我們說話,有很多重點,但是,常常如同一團糨糊,輕重不分,條理不明。可是,列點說話,就可以讓人一目了然。

譬如,這部電影為何不好看:
理由一,主角的演技有問題,特別是男主角表情僵硬….
理由二,配樂的節奏感不對……
理由三,有些橋段與其他電影,太過雷同…..

這種打點的方式,會讓人覺得條理分明,分析清楚。但是,記得千萬不要打太多點。一般會有「神奇seven」的說法,意指人們在選項七以下,還可以記住,譬如柴米油鹽醬醋茶。超過七,就難以記住了。如果談的只是小事,最多三點即可,免得再說下去,把別人都嚇跑了。

第二種方式是第一種的「進化版」,這要有比較高的功力,或者說,要多費點心,才容易達成。這是著名顧問公司「麥肯錫」的一種思維,英文為MECEmutually exclusively, collectively exhaustive),意指在打點時,要能夠點與點之間「相互獨立,完全窮盡」,也有人將MECE翻譯以「結構」代稱。

簡單來說,當我們考慮中小學教師問題時,我們可以作以下分點說明:
分類一:
公立學校教師
      國立
      市立
私立學校教師
     
分類二:
小學
     一般小學
     特教
國民中學
高級中學

簡單的說,我們在打點時,點與點之間,要能夠相互獨立。譬如談到代課教師與中學教師的區分,兩者有可能相互重疊,又有可能有區別。這就不會是好的分類法,分的不乾淨。

至於,點與點應該要能窮盡這個分類,是希望讓問題獲得充分的討論。譬如,我們如果談中小學教師問題,只討論了國中與小學,忽略了高中,這種討論就不是好的討論,除非將題目重新縮小。

亞里斯多德說服中的「情人道」,「道理」講得多一些。因為,這是他認為最重要的關鍵。我們想要說服人,總是要有個說法,而這說法總是要有道理啊!

其次,談「人」,「人格」。這也是亞里斯多德認為很多人忽略的地方,以為只要說的天花亂墜,就可以唬人成功。我們必須承認,有時是有用的。但是,通常人只能騙一次,很難一直騙。

反過來說,如果一個人信用良好,素有誠實的名聲,那麼這個人所說的話,我們會願意傾向相信。事實上,很多時候,因為聽眾本身能力有限,或者事情太過複雜,或者不確定性過高。我們無法自己判斷,就只能相信「值得信賴」的人。此時說話者的人格,就成為決定說服力的關鍵。所以,說服不是耍嘴皮子,而是要真槍實彈的執行,倘若說一套,做一套,炒短線可以,真要持久,是很困難的事。

人格是要去實踐的。不過,亞里斯多德還是教了幾招,在言談中凸顯人格的方式。譬如,你說法不要顛三倒四,嬉笑怒罵,人們會比較認為這人是可以信任的。倘若偶而再加上一兩個古人說,或是俚語,凸顯你是學問好或者是有古風之人,信賴指數更高。其他小技巧,可以參看亞里斯多德的《修辭術》。不過,個人以為,亞氏從修辭術中,要人過有德行的生活,這才是增加說服力的王道。

當然,有人會說,好人也會做出錯誤的判斷。這是事實,不過這裡是談「說服」,如何做出好的判斷,我們會專門寫一篇來談。

最後,談「情」,也就是要能掌握聽眾的情緒。不要太白目的人,都懂得稍微察言觀色一下。假如你的父母,正氣呼呼的,對於股票下跌的損失,或者剛罵完你妹妹。任何人都知道,這時候不是應該伸手要零用錢的時候。情緒會影響人們的判斷,這是常識。

不過,要能轉移人們的情緒,這則是要比較高竿的能力。我覺得最精彩的故事,就是莎士比亞寫的凱撒大帝遭暗殺時的劇本。劇中,布魯斯暗殺凱撒,上台告訴人民說,他愛人民更甚凱撒,因為凱薩想要作專制主,讓人民為奴。獲得民眾的支持。

後來上台的安東尼,一開場則說:
「各位鄉親、各位朋友、以及所有在此刻的羅馬市民們,請聽我說:今天,我是來埋葬凱撒的,不是來讚美他。人要是為非作歹,死後一定免不了遭人唾罵。但壞人也有做過好事啊!可是等到他們死了,卻隨著屍骨一起入土,沒有人會記得的。凱撒就是這樣的一個人。大家都聽到了,尊貴的布魯托斯先生,已經對你們說過,凱撒是個大壞蛋,他想要廢除共和,當上皇帝。如果他真的有這樣的野心,那他真的是一個大壞蛋!所以尊貴的布魯托斯先生,他認為凱撒是這樣想的,所他決定要替天行道,手刃凱撒。因為尊貴的布魯托斯先生是這樣想的,所以凱撒就被他處決了………

最後安東尼成功地煽動群眾,追捕手刃凱撒的布魯斯。可是安東尼一上台,還未獲得民眾認可之前,並沒有一開始就斥責群眾,而是「借力使力」,先順民意,再引導民意的走向,改變、煽動情緒。

當人們的情緒,從凱撒之死的驚訝、鬆口氣、罪有應得,轉換為憐憫、痛失、憤怒,在短時間內,由一個偉大的說服者大扭轉,讓人深深佩服。

亞里斯多德雖然不喜歡情感的操弄,不過,他確實花了許多篇幅,大談情感的定義、因應之道等等。我想,對亞氏來說,正義必勝,也要能有一身功夫吧!否則,成為迂儒,只能書空咄咄而已。

以上簡單就「情、人、道」三個說服要素作介紹,希望可以供讀者參考運用。